中國花生交易網(m.zpzvwot.cn)訊 2019年7月12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19年第2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檢驗樣品包含糧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等18大類164批次,其中不合格樣品9批次,涉及二氧化硫殘留量,菌落總數,溶劑殘留量,重金屬污染物,防腐劑等指標。其中,山西晟浩糧油有限公司生產的精煉棉籽油不合格。
萬榮縣易家生活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由山西晟浩糧油有限公司生產的精煉棉籽油中溶劑殘留量超標(檢出值339mg/kg,標準規定≤20mg/kg),生產日期2019年3月3日。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溶劑殘留常見于采用浸出法加工生產的食用植物油中,用壓榨工藝生產的食用植物油不允許使用抽提溶劑,所以壓榨工藝生產的食用植物油標準規定溶劑殘留量為不得檢出。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業生產過程違規對原料或棉餅使用了抽提溶劑,也可能是企業將壓榨油與浸出油混合銷售,虛假標示生產工藝等。
(來源:導油網)【原題目:山西晟浩糧油有限公司生產的精煉棉籽油抽檢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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